• 2011-11-29

    谈一谈《巴顿·芬克》里的那个“酒鬼作家” - [乱评]

    谈一谈《巴顿·芬克》里的那个酒鬼作家

    电影里有一个酒鬼作家梅耶(W.P.Mayhew,许多人都认为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作家威廉·卡斯波特·福克纳(William Cuthbert Faulkner)。那个时候为好莱坞这个暴发户撰写剧本的作家很多,周薪千元的薪水非常诱人,甚至菲茨杰拉德1937年也趟了西部的这浑水。然而演员和福克纳的相像度实在太高了,小个子、三七分的银色头发,精致的小胡子、酒瓶不离手,面容相似度高到让人一眼便可辨识出来。无法不让人引起怀疑。

    口音不熟,不知道有没有高人来考证一下梅耶说的是否是福克纳的南方口音?

    他的第一句台词是自我介绍:“Bill mayhew.sorry about the odor.”比尔正好是wlliam的昵称,福克纳的名字。

    福克纳为好莱坞的第一部编剧作品也是关于摔跤的电影,主角是Wallace Beery,巴顿·芬克也是在为这个演员创作摔跤的剧本。伊桑·科恩1998年解释说:I read this story in passing that Faulkner was assigned to write a wrestling picture.... That was part of what got us going on the whole Barton Fink thing.

    福克纳是一个酒鬼,以豪饮著称,经常喝醉。不知道酒精对他大段大段不加标点的意识流作品是否有帮助,然而我们应该可以想象,人醉酒的状态,可能与白痴或者即将自杀者的狂乱状态会有相似。感谢狄俄尼索斯。电影里梅耶尚未出场,便在洗手间里狂吐。不谈文学,却约巴顿·芬克喝酒。有几场发酒疯的戏。这都和福克纳很像。

    华说福克纳最终死在酒精上。骑马将腿摔断,送往医院路上,为了止疼,他大口喝酒。最后医生没救好他的腿,也没治好他的酒精中毒,死在医院里。为了戒酒,他曾经反复接受电休克治疗。没错,杨教授这样治疗网瘾,《飞跃疯人院》和《大腕》里出现过。贾宏声据说也曾被电击。

    电影中,梅耶有一个情妇奥黛丽·泰勒,后来死在了巴顿·芬克的床上。福克纳也有一个情妇,叫梅塔·多尔蒂,两人1935年在好莱坞勾搭上的,他们纠缠多年。

    所以电影中奥黛丽说他为梅耶润色、写作作品,还给出了写作摔跤手剧本的公式。在现实生活中,那是不可能的。或者梅耶的作品有部分来自于情妇的帮助,但福克纳的情妇恐怕有心无力。因为在认识梅塔之前,福克纳已经写出了他最几部最伟大的作品:《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圣殿》、《我弥留之际》等等。

    然而奥黛丽有的话说得无比暧昧而且正确。譬如她说:唉,他想起了埃斯特尔。她有点不正常。福克纳的妻子正叫埃斯梅尔。夫妻俩感情不好,甚至闹到他要登报声称妻子的账单与他无关。但终究没有离婚。福克纳死在埃斯梅尔后面,她为他料理了后事,死后葬在了一起。

    梅耶送了一本著作给巴顿,《Nebuchadanezzar》,古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有保护长子之意,和谋杀了异母哥哥——大卫王的长子的押沙龙对应。福克纳1936年创作了作品《押沙龙!押沙龙!》,那时他刚和梅塔好上不久。不过1934年他就开始酝酿这部作品了。他喜欢用圣经里的故事,将圣经和笔下的人物对应。巴顿和奥黛丽眉目传情,梅耶抛出了所罗门母亲(和拔示巴通奸)的故事指桑骂槐,倒是和福克纳的一贯作风相似。

    梅耶对文学的态度真的很有趣、暧昧。在电影里,他几乎不谈文学,签名赠书也就是大笔一挥,将书扔在桌上,然后伸个懒腰。这和那位来自奥克斯福想当飞行员的二流子的秉性很像,福克纳极少参与文学团体活动。不过现在好多人还是将他化为南方文学,和麦卡勒斯、奥康纳一派。但是福克纳比她们牛逼多了。

    梅耶的台词:如果我闭上眼睛,我可以闻到橡木的香味。奥黛丽打断他:比尔,那是鸡油。在福克纳的作品里,气味是很重要的一种媒介。尤其是白痴班对忍冬花的气味的描写,尤其令人感受深刻。

    梅耶发酒疯在树下撒尿,在大街上唱歌。那首好听的歌曲叫《old black joe》,流行于十九世纪的客厅歌曲,和福克纳缅怀旧时光的心情还是很相似。

    以上都在说相似之处,其实最大的巴格是——福克纳那时根本不可能在好莱坞。

    电影开始时没有一个清楚的年代,仅凭服装、饰物无法断定。直到神殿电影公司(Capitol Pictures,简直就是capital嘛,一个美妙的双关)老板里普尼克穿上上校军装,声明现在要全力对付小日本,我们才知道那可能是珍珠港事件爆发的1941年。

    福克纳的年表是这样:1932年首次去好莱坞,直到1940年,他断断续续一边写小说,一边去好莱坞淘金。1940-1942年,创作《去吧,摩西》,直到19427月末,又和好莱坞签了五个月合同,与梅塔重修旧好。

    也就是说,在那个时间福克纳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好莱坞教育巴顿·芬克如何创作。这显然很好地规避了风险,免得名人后代告状——要是我爷爷被人这样侮辱,我肯定得敲诈一笔。

    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梅耶便是福氏,科恩兄弟却如此百般抵赖,称其相似度是无关紧要。既然无关紧要,你又何必剽窃人家的人生?随随便便虚构一个作家便是,何必如此苦心积累、大费周章地掺这么多水?

    我相信,这一切都源于爱和崇拜——还有偷懒。当然最好的借口是一切为了电影服务,倘若没有梅耶和奥黛丽,这个故事恐怕就要缺掉一块大大的拼图。
    伊桑1991年说: "As far as the details of the character are concerned,Mayhew is very different from Faulkner, whose experiences in Hollywood were not the same at all."诚然,福克纳的好莱坞生涯虽然痛苦,却依然比电影里有点猥琐的梅耶辉煌的多,写了多部伟大作品,还将懦夫海明威一部小说改编为剧本。要知道,对于一个上半夜铲煤,下半夜四点写作的大牛来说,好莱坞算得了什么?

    所以我们只能说在这部亦真亦幻的电影中,梅耶既是福克纳,又不是福克纳。

    最后补充一句:我认为奥黛丽不可能出现在巴顿的房间了,自然不可能说出那些为梅耶代笔的话,更不可能无缘无故死在巴顿的床上了。一切都是巴顿的幻觉,一个卑微作家对于另一个伟大作家的嫉妒终于让他陷入了最终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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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1-26

    吃面 - [杂记]


    吃面

    我一直以为,开启记忆的钥匙最好的是饮食。



    打小生长在南方,却一直喜爱面食。弟弟也是如此,他比我小一岁半,长得比我快,小时候走在一起,人家都说我俩是双胞胎。我们家很少吃面。家里种了几亩稻田,上高中之前还得交公粮,剩下的仅够一家人吃。因为在江西的农村,一日三餐都是吃米饭,甚至连早餐都不例外。要吃上一顿面真的不是一件易事。

    小时候煮面是这样子的:架一口炒菜的大铁锅,放油待至七成热,打个鸡蛋下去,还可以加点肉丝和碎椒,炒熟之后放开水,加盐和味精。最后才放煮熟的面条,起锅前加点葱花。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家常肉丝面就出锅了。我和七岁的弟弟磨在灶前早转了七八圈,馋虫在肚子里咕咕叫了不知多少回。最大的乐趣,是两个人一起争着吵着、跳着闹着要吃第一碗出锅的面,好不热闹。一口下去,满口香甜,再一口,舌底生津,三口四口便将满满一大碗面扫荡干净,摸着肚子瞅另一个鼻涕虫吃得满头大汗。吃完两个人端着碗比谁吃得干净。现在想来,若是没有一个差不多大的弟弟在一旁抢,这碗面的味道恐怕都要淡很多。

    因为本地不产小麦,商店里少有卖面粉,会揉面的人更少,所以我们吃的都是挂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认为面条就是挂面。有圆的面,扁的面,有粗的面,细的面。我们最爱吃扁的挂面。父母有时白天不在家吃饭,晚上回来不想煮饭,便吩咐我们去买面条来下。接过钱四条小腿飞奔到商店,嗬哧嗬哧小脸跑得通红。

    后来我们都不约而同去了北方上大学。我去了西安,他去了山东。都是面食重地。个中缘由,除了想要远离父母和家庭,最重要的原因肯定是馋虫作祟了。



    说起来,小麦原产中亚的新月沃地——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种植历史超过八千年。自新疆传入中国仅四千年。最初小麦的做法是做麦饭,磨面成粉的技术要等到魏晋南北朝才有,更别说做成面条了。陈凯歌向来以冒充文化人著称,《赵氏孤儿》故事发生在山西,山西人好刀削面,里头一个镜头就是让葛大爷吃面,活生生将历史提前了五百年。顺便说一句,《赵氏孤儿》里贻笑大方的历史谬误远不仅此。

    倒是水稻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作物。《枪炮、细菌和钢铁》里提到农作物的重要性,可以说直接启发了农业文明的发展。中国人向来以历史为豪,以文明古国自居,首先得感谢水稻,感谢神农氏。至今大米饭都是亚洲当之无愧的主食。米饭和猪肉一起,填满了国人的胃,肩扛着CPI,生活不可或缺。

    我一直认为,米饭和猪肉都是人间至味,只是吃得太多,大宝天天见,所以被人忽视。爱吃面,因为吃面的机会少嘛。尽管在我家乡的意识里,面属于粗粮。因为汤、菜、面条都在一个碗里。不像吃米饭,饭是一粒一粒,菜是一盘一盘,汤是一碗一碗,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再穷也可以精致。吃面吧,就是放鲍鱼也是一锅炖。

    在西安狠狠吃了四年面。臊子面裤带面牛肉拉面羊肉拉面新疆拌面拉条子河南烩面山西刀削面面片面疙瘩龙须面,等等等等五花八门应接不暇。最爱学校三楼清真餐厅的土豆牛肉面,土豆炖的烂且浓,成块状又入口即化,面条半个小指粗细,劲道十足,最重要的是牛肉料足块大,还只要四块钱。便宜实惠到家了。我有一个同学一次就吃两碗,一碗鸡肉的一碗牛肉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臊子面。大雁塔北广场附近有一家名叫永丰岐山臊子面的面馆,西安名士贾平凹题的店名,整日人山人海,服务员大开大合,大拇指常常浸入面汤之中浑然不觉。今天十月带同事去吃了一顿,要了一瓶太白,几个小菜,吃得同事赞不绝口。



    本以为在南昌想吃面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一阵子想吃羊肉泡馍,四处打听未果,在网上四处找清真拉面馆,终于在长途客运站附近找到一家。找了个良辰吉日拉着某人便进发。好一顿恶找,三十五六度的大热天,来来回回走了四五趟,楞是在一堆大同小异的招牌之中找出清真二字,心想就是它了。走进门,三五张脏兮兮的桌子,一台十四寸小彩电,三两个埋头吃面的顾客,四个回族青年男女便是老板。坐定要了个泡馍,一碗烩面,一个拍黄瓜,等了好久这泡馍还不上。跑厨房一看,嘿,好家伙,馍还没烙好呢!

    那一段时间肚里的馋虫也没歇着,迷的是苏圃路一家通宵二十四小时营业老鸭汤店的拌粉,羊子巷两室一厅的油浸鱼,赣江边上某家饭馆的狗肉火锅。南昌菜大油重盐,论辣虽不及萍乡,也堪翘楚,要的就是重口味。

    弟弟去了北京。去年过年还是一清秀小生能扮旦角执红牙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半年面食加啤酒,十月和我去丽江之时便成了一彪形大汉,非得铜琵琶、铁绰板不能与之相配了。可苦了我,只好自己下点清汤挂面,嘴里委实淡出个鸟来。

    好在寻寻觅觅,终于让我找着一家面馆。全名是西北马氏清真牛肉面馆,就在南昌五中对面浩浩汤汤一堆小馆子中间,每天送往迎来好不热闹。老板来自青海,撒拉族人,和土耳其人是远亲。倒是没有馕子烤肉和手抓饭,倒是有大盘鸡,更别提各式面食了。从此以后这家面馆就成了我的食堂。某人素来爱吃蔬菜少吃面,愣是陪着我来来回回吃了百余趟面。


    然而大盘鸡做得不甚地道,拉面又打不起某人的兴趣。我倒是乐此不疲,对一味孜然羊肉拌面来了兴趣,每周都要吃四五顿,每次都手舞足蹈杯盘狼藉。被人说不要吃多慢点吃,也不听,只顾着高兴。如此吃了一个夏天,后来她去了异国。距离虽远没挡着我们寻死觅活吵架的兴致。前两天晚上怒吵一架,想起很久没吃过那孜然羊肉拌面,半夜十一点跑下楼,买了包烟叫了个面。天气微寒,正是深秋天气,跺跺脚,店里清冷几个顾客,有一搭没一搭和老板说话。正冷着,热腾腾的一大盘面端上来,闻到那熟悉的味道,一口吃下去,前尘往事纷涌而至竟然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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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9-18

    有關阿乙 - [杂记]

     

    關於

     

    初次讀阿乙的小說,大概是三四年前,不知是誰推薦了一篇博客,裏面是一個短篇。講述了一個有關於稻草的殘忍的故事,結局是主角被鍘了頭,流出灰色(還是其他顏色,我忘了)的血。讀完之後,冷汗淋漓。後來才知道,這位作者是我的老鄉,叫阿乙,江西人。他的小說里有些方言,比如“戳癟”,是我所熟悉的髒話。

     

    阿乙一直是我敬重的作家.這種敬重,不僅僅來源于他冷峻、精確、殘忍的描寫,更因為深藏與文字之下直面現實的勇氣,悲天憫人的力量。作家應該是人類的良心。同情心是人類之所以有別於動物的原因之一,從同情心往前一步,大約是魯迅先生所說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有時候感覺阿乙甚至比這走得還要更遠、更遠一些。有人說,阿乙將成為我們的時代中最有可能成為大師的作家之一,我也深以為然。

     

    比目魚將其與陀思妥耶夫斯基並列:他的小說里有靈魂。誠然。不同的是陀氏的靈魂來源於賭徒心態和宗教關懷,而就我們所看到的來說,阿乙可能有一點喜歡賭博(他有時在微博上懺悔打牌浪費了時間),然而卻是沒有宗教信仰的——和絕大多數中國人一樣。宗教能夠對人類精神層面的活動產生極大的影響,比如狂喜,促進誕生優秀的藝術作品。在當代中國的環境中,宗教的力量顯然不足以給阿乙的創作施加足夠強大的影響。

     

    那麼阿乙的力量來源於哪裡呢?我覺得是來源於對文學的熱愛。這種熱愛極其強烈,同樣會產生不弱于宗教力量的狂喜。曾看到有文章說,一段時間,在任何時候看到他手不釋卷地在閱讀文學經典。他說:“我有貪欲,想和加繆、卡夫卡那樣被印刷進歷史”。在小說里也能看到,面對在寫作上遇到的障礙,他必定會正面強攻,不到精疲力盡絕不下戰場。這種瘋狂的熱情給讀者呈現了幾乎完美的閱讀體驗,刀削斧砍、壁立千仞般簡練精准的語句令人驚訝,“增一分則肥,減一分則瘦”,猶如一把鋒利的匕首直刺人心。可以說,正是這種對文學近乎于偏執的熱愛成就了阿乙的寫作,在文學這條荊棘之路上劈出一條蹊徑。

     

    然而令人擔心的是,成就他的熱情(偏執),恐怕也會成為其成長路上的一道障礙。在小說里,阿乙是冷靜如手持柳葉刀的外科醫師,將現實血淋淋的一面毫不留情地剖開,大聲告訴讀者:瞧,人類就是這樣低下!力透紙背的殘忍帶來了無以倫比的閱讀快感,猶如佛家的當頭棒喝,令人無地自容。然而卻缺乏相應的慈悲心懷。絕少有作家能單純以過於清醒的理智所帶來的震撼而成為大師。灰暗無比的故事只會給人帶來絕望,久而久之產生嘔吐。偏執是一把雙刃劍,醍醐灌頂地澆冷水固然會令人清醒,也容易導致感冒。

     

    存在主義式的極端情境寫作方式雖然讓人能看透人性醜惡的一面,但我們更應該相信人性的力量和美好,如今儘管道德淪喪如斯,也不應該泯滅天堂的光亮。陀氏在宗教的慰藉中尋找到了出路,但願阿乙能夠突破自我,在文學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真為江西出了這樣一位作家感到分外驕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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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3-06

    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 - [乱评]

    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

     

    想不到一个周日下午两点四十五分的《观音山》,影院的座位卖出去了百分之八十,中途居然没有一个人离席而去。要知道,这可是在南昌。感谢当时和我同一放映厅的人,观看这部电影之时,你们此起彼伏的情绪放大了电影的力度,也同时感染了我。

     

    观音山三个字唯一一次正面出现电影之中,是在月台的站牌中间,接着镜头划过去,露出范冰冰眉目分明的脸。南风、丁波、肥皂一起向驶来的火车大喊、蹦跳着挥手,然后懊丧地望着火车轰隆隆地驶过远去。三个年轻的主角被遗弃在无人记得的观音山站上,而另一位主角,没有丈夫又失去了儿子的过气京剧演员张月琴,正站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颤颤巍巍的通过马路。

     

    作为意象来说,森林和城市贴切无比,作为比喻两者几乎可以互相置换。不仅是因为城市里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像极了森林里的参天大树,更是因为它们都遵循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尤其是在这个没有房子连媳妇都找不到的年代,除了盘踞在食物链上层的少数人,这个社会通通都陷入了迷茫的虚无感中。曾经是国人生存土壤的儒家道德,也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GDP导向人们集体向了钱看之后,一再被拉低。

     

    电影里几个徘徊在底层中失败者,承受着生活给予各自的不幸走到了一起彼此疗伤。他们居住在热气腾腾的五层楼房的顶楼,依靠着残存的一些温情互相取暖。四个人物看起来生活皆不如意,同时又各自肩负着与社会不同的割裂。肥皂或许是最轻松的那个人,因为超常的体重而感到自卑,被抢劫时追到无处可逃时便龟缩一团。无比崇拜迈克尔杰克逊,喜欢模仿他的步伐,是肥皂唯一的慰藉;丁波和父亲陷入对立,同时还时时感到来自于社会对于感情和事业的压力;漂亮的南风家庭纠纷不断,愤而出走离开了县城,对着城市的光怪陆离和感情的不确定性,渐渐丧失;而与社会割裂得最严重的,则是沉浸在丧子之痛不能自拔的张月琴。

     

    肥皂费力地扭动肥胖身躯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舞姿给电影院带来不少笑声。倘若没有张月琴,他们没有爬上火车去观音山,这部电影也就在青春、躁动、无助等等这些关键字之中。一对家庭不幸、相互暧昧的俊男靓女,加上一个毫无竞争力的肥胖的富家跟班,构成一个稳固然而动荡的三角,正好是一部青春残酷电影必备的元素。

     

    前半段的叙述基本用手持摄影加上不断的调焦是李玉一以贯之的风格,真实却不粗粝,表演细腻但不夸张,除了在情绪上有一些脱节。导演给其中一个主演以铁道子弟的身份,顺利成章地将重要的装逼道具铁路引入。年轻三角爬上列车,伴着优美的配乐,电影于是驶入了神奇绮丽的风光片之中。这一古旧的桥段打造的如此不落俗套,出脱得毫无突兀,更没有让人感到矫揉造作。我们和主角一起驶过了喷火的房屋,静谧的湖泊,看山水秀丽。穿越了一个隧道,和另一个隧道,范冰冰脸上的光时而柔和,时而强烈,时而在风中大叫,时而垂首黯然,仿佛在时光里行走。这一段是如此美好,以至于我心中涌起无限柔情,只想伸出手来如浮士德一般挽留: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

     

    山上找到了在地震之中坍塌的观音庙时,主角的生活似乎也要开始从坍塌之中走向重建,与生活和解,也与生死和解。在普遍的观念里,观音庙是一个与神佛交易的场所,是逃离现世生活的精神桃源,而非是一个宗教圣地。被问到为何将师傅的肉身供奉在庙里时,和尚回答:师傅生前待我如父亲一样。供奉是缘于世俗的交情,而非佛家的绝灭空色。古人以吃斋求子求福,以苦修换取富贵,看起来虽然功利,然而在现代社会之中,似乎连这一丁点功利也即将丧失殆尽。重修庙宇,谈不上有何宗教情怀,只是拾起了旧时的道德罢了。可以说找到了幸福,却无法参透生死。电影走到最后,张月琴好像要从丧子的孤独之中走出来,却发现无处可去,只好随着一声汽笛响,消失在悬崖之上。

     

    杰克逊的死给了肥皂一个出口,痛哭流涕,甚至获得了在街头与人斗殴的勇气,开始重建自我的人格。南风回到家乡,以几乎是自残的方式赢得了病床上父亲的忏悔。丁波在两列列车间感受到父亲的无奈和亲情。群居在顶楼的青年三人组都逐步修补了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南风和丁波终于接了一个绵长而湿润的吻,并排躺着望青葱的悬崖和明亮的天空,被逐步漫上来的水湮没了。爱情圆满了,尽管意料之中,依然真让人欣慰。

     

    观音庙虽然建了起来,失败的主角们的心灵似乎也获得了一个暧昧的答案,但结局之后的解脱永不存在。山和水的氤氲能给予的只是一时的安慰罢了,云雾散去之后照样是壁仞千尺,怪石嶙峋。更别提天降大灾,山也会崩塌,地也会塌陷,水亦会倒流,任何看起来牢不可破的东西(或者制度)也会有崩坏的一天。触发大变的,也许是喜马拉雅山位移一厘米,也许是一个小贩的自焚。“此处可以常住”,其实没有谁会在那里常住。和尚和张月琴进行了一番蜻蜓点水的谈话,关于孤独依然找不到出路。他们虽然是开着修好了几乎是崭新的富康车去观音山,回程却还是爬上了晃晃悠悠的火车车厢,穿过一个隧道和另一个隧道,神色索然地去直面隧道之后的空荡荡居无定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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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6

    嘿!那位拿葱的大叔 - [乱评]

     

    嘿!那位拿葱的大叔  

     

    如果你和我一样,喜欢用手机上网,有一段时间喜欢看《南方周末》,你就会很容易发现李海鹏。许多人都喜欢在厕所里看书,我也是一样。没有书时,我会掏出手机看看新闻,上一下南周的网站。南周是份悲天悯人的报纸,总是领国内媒体“矫情”之先。从它每年的新年献词就很容易看出来——“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因为我们爱得深沉”、“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等等。与人民日报各种党报的一本正经义正词严昏昏欲睡相比,南周一看便是是文艺青年手笔。究其原因,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我们的国家过于苦难深重,以至要“多难兴邦”,另一方面,恐怕与南周文青众多,气质阴柔太盛相关。尽管恍惚之间也在字里行间会看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豪情壮志。

    对我这种普通读者来说,许多专栏太过高深,坐在马桶上看“立心、立命、继绝学、开太平”未免难为人,常常大脑充血,下面就忘了用力。鹏总的专栏则要轻松地多,深入浅出,恰当好处的自嘲往往会令人捧腹,读完一篇,心理和生理都轻松畅快。

    鹏总写专栏,其精神气质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王小波。王小波去世后,妻子李银河写了一篇文章,将他比作浪漫骑士和行吟诗人。王怜花则写了一篇评论,将鹏总比作抒情歌手。行吟诗人和抒情歌手,在我看来,都是那种能够在尘土一般的日常生活中,发掘、咏叹出令人赞美的诗意的人。来自思想和文字的诗意。两人都热爱自由,喜欢有趣。谈及自由,鹏总写下这样一段美妙的话:

    “倘若说自由是男性最深的春梦,那么我想这梦常常难得真切,关于它的种种幻想往往只能在钢一般灰色的天空下慢慢消弭罢了。只是在一些罕有之时,你才能感到那种苏醒的力量,好像有一头熊钻进了你的身体而春天正在匆忙赶来。

    有一次,它发生在了足球场上。我中了好运道,带球晃过了一个人,发现前面有大片的空间而我的步伐恰好毋需调整即可加速,于是我跑起来,撞向自由。一阵阵微风吹拂着蒙了汗水的皮肤,而我跑得如此迅疾,以致于身后对手的那一声声沮丧的咒骂都被耳边的风声吹淡了。你知道那感觉异样得让人不安,又令人愉快,你突然间信心满满,再无羁绊,好似将永远地跑下去,不能想象有什么停下的理由。对手正在迫近,你却感觉他们非常遥远,你只是在一个不受任何威胁的空间里孤独地跑着,跑着,带着那只球,如带着狗,迈过寂静的山岭。”

    读上这么一段,恐怕要比听一个满口艰涩词汇哲学讲座,理解得要深刻得多。生命中许多体验是无法用精确的词汇来描述的。我承认万物皆有序,世界存在令人信服的逻辑,我也相信有的东西是超验的存在。村上春树说“年轻时有一天他坐在棒球场的看台上,一只球正在飞过来,突然间一个念头从天而降,他决心当一个小说家。”

    有趣也来自于适度的自嘲。尤其是长相方面的自嘲。李海鹏具有东北人与生俱来的幽默感,长相不佳便成为一个聪明人有力的工具。王小波亦是如此。每个人青春期都会感到自卑。自卑来自很多方面,同样是才华横溢,对男性作家来说,长相方面的自卑往往会走向有趣;而对于女作家,无论妍媸美丑,无一例外都会变得极端自恋。后者可以举张爱玲为例。

    我偏爱有趣的写作者。譬如木心,年轻时样貌堂堂,丰神俊朗,老了也儒雅可人,才会写出“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不尽”这样的辞章,深受广大女粉丝的喜爱。然而读得多了,便感觉其人自恋,耽于章句之余,往往过了界,以为全世界都应该爱他,情不自禁地向世界撒娇,变得不好玩了,甚至面目可憎起来。

    王小波是一个好玩的写作者。他写的任何文字,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主人公永远都是个子高高,面目丑恶,但是心地善良、吊儿郎当的一副形貌。甚至在情书里,他也毫不忌讳,这样子描绘自己:

    “你知道吗?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的时候天蓝得发暗,天上的云彩摆得好像凸出来的拳头,那个时候这条路上走过来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的相片上的那个人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丑的家伙,幻想的要命,出奇地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甜蜜的自嘲啊。李海鹏也善于利用这招。在《帅哥都是小甲鱼》里,自称“最好的朋友都是帅哥。由于我的陪衬,他们浑身洋溢着神一般的光彩”。这还不够,还紧接着来一句:“我倒是觉得很好,至少可以表现这个班的物种多样性”。

    然而,经验最终残忍地领悟了一个真理“女孩们都喜欢帅哥,而不是讨厌”。可看不到作者真面目的读者,一个有趣的作者可比一个自恋的作者要受欢迎得多。不信,到豆瓣去看看苏更生美眉怎么说的吧:“中国的女记者,一半都想嫁给李海鹏,还有一半非李海鹏不嫁。”

    最终,在变成一个有了房子的中年男人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从《GQ》专题总监辞职,去写小说。这两年来,有点名气的老男人都在重拾文学梦想,争先恐后地出书。王小峰写小说了,苗炜也写小说了,李海鹏不去写小说,那简直没天理了。

    我想起某个冬天的早上,我坐在马桶上,拿起手机看到鹏总写塞林格。塞林格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然而他去世的消息,却没有引起我任何情绪上的波动。一切如常,放佛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很久了,不需要我们的悼念。李海鹏说“生的孤独是吉光片羽,死的孤独却将永恒”。塞林格死了,他没在专栏里嚎啕大哭,“将来在天堂的墙角遇见,也不会找他签名”,因为“我们拿葱的不喜欢互相联系”。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李海鹏”这个名字。那个以写灾难报道著名的高级记者李海鹏我没有读过,只好赶上读了“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的专栏作家李海鹏。中国从来不缺乏有才华的人,像这样牛逼的作家,我认为在二十几岁就应该写出牛逼的小说来,成为中国的塞林格,然而隐居起来,去研究一些神秘主义,写一些少有人懂的东西。沉重的大环境压迫着人透不过气,这位拿葱的中年大叔幡然醒悟,我很高兴。虽然习惯不喜欢互相联系,但我还是希望能早日看到他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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